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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蒙古族民間拉弦樂器。蒙古語稱“綽爾”。琴身木制,長約一米,有兩根弦。共鳴箱呈梯形,馬皮蒙面。聲音圓潤,低回宛轉(zhuǎn),音量較弱。相傳有一牧人懷念死去的小馬,取其腿骨為柱,頭骨為筒,尾毛為弓弦,制成二弦琴,并按小馬的模樣雕刻了一個馬頭裝在琴柄的頂部,因以得名。郭小川 《平爐王出鋼記》詩:“牧區(qū)的人們聽說鋼花噴,蒙古包里拉起了馬頭琴。”
01樂器概述
馬頭琴是中國少數(shù)民族——蒙古族拉弦樂器 ,因琴桿上端雕有馬頭而得名。馬頭琴的歷史悠久,從 唐 宋時期拉弦樂器奚琴發(fā)展演變而來。成吉思汗時(1155—1227)已流傳民間。據(jù)《馬可波羅游記》載,12世紀韃靼人(蒙古族前身)中流行一種二弦琴,可能是其前身。明 清 時期用于宮廷樂隊。由于流傳地區(qū)的 不同,它的名稱、造型、音色和演奏方法也各不相同。在內(nèi)蒙古西部地區(qū)稱作“莫林胡兀爾”,而在內(nèi)蒙古東部的呼倫貝爾盟、哲里木盟、昭烏達盟則叫做“潮爾”。還有“胡兀爾”、“胡琴”、“馬尾胡琴”、 “弓弦胡琴”等叫法。隊內(nèi)蒙古外,遼寧、吉林、黑龍江、甘肅、新疆等地的蒙古族也有流行。
02文化藝術(shù)
馬頭琴是蒙古民族的代表性樂器,不但在中國和世界樂器在家族中占有一席之地,而且也是民間藝人,牧民家中所喜歡的樂器,馬頭琴所演奏的樂曲,具有深沉粗獷,激昂的特點,體現(xiàn)了蒙古民族的生產(chǎn)、生活和草原風格。
03歷史追溯
馬頭琴,因琴頭雕飾馬頭而得名。《清史稿》載:"胡琴,刳桐為質(zhì),二弦,龍首,方柄。槽橢而下銳,冒以革,槽外設(shè)木如簪頭似扣弦,龍首下為山口,鑿空納弦,綰以兩軸,左右各一,以木系馬尾八十一莖扎之"。可知,馬頭琴原來也有龍首。此早在《元史》卷71《禮樂志》有載:"胡琴制如火不思,卷頸,龍首二弦,用弓捩之,弓之弦為馬尾。"據(jù)巖畫和有些歷史資料中顯示古代蒙古人開始把酸奶勺子加工之后蒙上牛皮,拉上兩根馬尾弦,當樂器演奏,稱之為"勺形胡琴"。目前很多專家認為這就是馬頭琴的前身。勺形胡琴當時最長的也是二尺左右,共鳴箱比較小,聲音也就小多了。至今蒙古國的西部也有人把馬頭琴叫"勺形胡琴"。當時琴頭不一定是馬頭,有人頭、骷髏、鱷魚頭、鱉甲或龍頭等,此外還有人說,這種琴的琴頭有呈猴頭或瑪特爾頭的形狀。瑪特爾形似龍,面似猴,象征一種鎮(zhèn)壓邪魔的神物。據(jù)有關(guān)學(xué)者考證,馬頭琴一名大約得于十九世紀末到二十紀初,琴首是由龍頭或瑪特爾頭改為馬頭的。除此之外還有很多琴類,如:皮胡、鍬胡、四胡、奚琴、稽琴等都是當時的流行樂器。元朝時期隨著宮廷生活的逐漸富裕宮廷內(nèi)有專門的演奏、唱歌、跳舞的人員,馬頭琴也就慢慢地成為宮廷音樂的主要內(nèi)容之一了。
到十八世紀初,馬頭琴的外觀及結(jié)構(gòu)有了很大的變化。隨著馬頭琴琴體的革新,馬頭琴的演奏技巧也有了新的創(chuàng)造和發(fā)展,涌現(xiàn)出不少民間說唱演奏家。
民族樂器之馬頭琴
04獨特造型
馬頭琴由共鳴箱、琴頭、琴桿、弦軸、琴馬、琴弦和琴弓等部分組成,共鳴箱呈正梯形,也有極個別的做成六方形或八方形,琴箱框板多使用色木、榆木、花梨木、紅木或桑木等硬雜木制成,上下兩框板的中央開有裝入琴桿的通孔,左右側(cè)板上分別開有出音孔,琴箱正背兩面蒙以馬皮、牛皮或羊皮,皮面上彩繪民族圖案為飾,也有正面蒙皮、背面蒙以薄木板的。琴頭、琴桿多用一整塊色木、花梨木、紅木或松木制作。琴頭呈方柱形,頂端向前彎曲,造型為雕刻精細的馬頭,既有奔馬的馬頭,也有立馬的馬頭,有的是在琴桿上端直接雕出,也有的是雕好以后粘上去的。弦槽后開,多有槽蓋,兩側(cè)橫置兩個弦軸(左右各一)。弦軸又稱把子,采用黃楊木或琴桿木料制作,軸桿為圓錐體,軸柄呈圓錐形、八方形、瓜棱形或扁耳形,圓錐形 軸柄外表刻有直條瓣紋,便于擰轉(zhuǎn),有的軸頂為圓球形。琴桿為半圓形柱狀體,前平后圓,正面為按弦指板,上端設(shè)有山口,下端裝入琴箱上下框板的通孔中。皮面中央置木制橋形琴馬。張兩條馬尾弦,兩弦 分別用40根(里弦)和60根(外弦)左右長馬尾合成,兩端用細絲弦結(jié)住,上端纏于弦軸,下端系于琴底的尾柱上。琴弓用藤條或木料制作弓桿,兩端拴以馬尾為弓毛。
傳統(tǒng)的馬頭琴,多為馬頭琴手就地取材、自制自用,故用料和規(guī)格尺寸很不一致。通常分為大、小兩種,分別適用于室外或室內(nèi)演奏。大者,琴體全長100厘米~120厘米,琴箱長26厘米~30厘米、下寬22厘米~28厘米,宜室外演奏使用;小者,琴體全長70厘米左右,琴箱長20厘米、下寬 18厘米左右,宜室內(nèi)演奏使用。馬頭琴是屬于指板類型的拉弦樂器,不設(shè)千斤,從山口到琴馬的一段琴弦為有效弦長。它最突出的特點是,琴箱的面、背兩面都蒙皮膜,這和一般拉弦樂器只正面(筒前口)蒙皮、背面(筒后口)設(shè)音窗或呈開口式是不同的。用馬尾弓摩擦馬尾弦,發(fā)出的聲音甘美、渾厚、悠揚、動聽,這在中外拉弦樂器中都是極為獨特的。
05演奏方法
演奏馬頭琴時,通常采取坐姿,將琴箱夾于兩腿中間,琴桿偏向左側(cè)。左手虎口稍張開,拇指微扶琴桿,在低把位上,用食指、中指的指甲頂弦、無名指按弦、小指指尖頂弦,小指在演奏中非常重要,它常從外弦下面伸進去頂里弦;在高把位上,由于音位距離很小,各指都以指尖按弦。右手執(zhí)弓時,以虎口夾住弓柄,食指、中指放在弓桿上,無名指和小指控制弓毛。運弓中, 弓毛和琴弦要保持直角狀態(tài)。馬頭琴的定弦有多種,因較細的琴弦張在里弦,較粗的弦張在外弦,所以常以反四度關(guān)系定弦為a、e,有時也以正四度關(guān)系定弦為A、d,正五度關(guān)系定弦為d、a,用于伴奏時音域僅一個八度。拉奏方法也與其它拉弦樂器不同,琴弓的弓毛不夾在里、外弦之間,而是在兩弦外面擦奏,所以它具有獨特的音色,柔和、渾厚而深沉,拉奏起來,特別洪闊、低沉而豪放,富有草原風味。右手弓法有長弓、半弓、短弓、跳弓、連弓、連跳弓、頓弓、打弓、擊弓、碎弓和抖弓等,左手指法有彈音、挑音、顫音、打音、滑音、雙音、撥弦、揉弦和泛音等技巧,許多裝飾音都是由小指奏出的。馬頭琴的演奏特點是以指甲從弦側(cè)觸弦發(fā)音,所以音色清晰、明亮,宜于奏出豐富的泛音,具有鮮明的藝術(shù)風格。
06研制改革
另外,樂器制作者還研制出了中型馬頭琴和大型馬頭琴,這兩種馬頭琴的演奏方法相當于西洋拉弦樂器當中的大提琴和低音提琴。這樣一來,馬頭琴“家族”就形成了一個高、中、低音俱全的完整樂器組,充實了中國民族樂隊。值得一提的是,經(jīng)過改造和創(chuàng)制的新型馬頭琴在外表裝飾上仍然保持了蒙古民族的特點,在琴身上繪有民族特征的圖案,風格古色古香,雅致大方,從外觀上看,不失為一件精美的工藝品。
馬頭琴的琴桿用梨木、紅木制,大者全長124、小者全長70厘米。音箱呈正梯形或倒梯形,也有六方或八方形。框板用硬木制,兩面蒙馬皮、牛皮或羊皮,并繪有圖案。也有背面蒙松木薄板的。兩側(cè)開有出音孔。琴桿上部左右各置一弦軸。弓用藤條作桿拴以馬尾。張兩條馬尾弦。正反四度或五度定弦。本世紀六十年代以來改革制成數(shù)種馬頭琴。一種全長100厘米。蟒皮蒙面或木板面,張尼龍弦。反四度定弦d1、a,音域a—a3。另一種全長128厘米,音箱膜板結(jié)合,面板中央挖橢圓形洞框,蒙以蟒皮。增置弧面指板,張三條金屬弦。定弦A、d、a。音域A—c2。
07現(xiàn)存狀況
在遼闊的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和蒙古族聚居的省、區(qū),人們喜愛馬頭琴,除作為獨奏樂器外,常用于說唱(蒙語說書)、民歌和舞蹈伴奏或與四胡等樂器合奏。傳統(tǒng)的馬頭琴音量較小,只適于在蒙古包和室內(nèi)演奏;經(jīng)過改革以后,馬頭琴的藝術(shù)造型更加完美,音量和音域得到顯著擴大,已完全適于在舞臺或室外演奏,它不僅能夠拉奏,還可撥弦彈奏,已成為出色的獨奏樂器。還經(jīng)常參加民族樂隊演奏,并成為內(nèi)蒙古烏蘭牧騎(文藝宣傳隊)的主要樂器,最擅長演奏柔和細膩的抒情曲調(diào),特別適宜演奏悠長遼闊的旋律和為長調(diào)民歌伴奏。
國家非常重視非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的保護,2006年5月20日,蒙古族馬頭琴音樂經(jīng)國務(wù)院批準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名錄。